敦煌性文化

姿势大全   2021-06-20 05:24   2825   0  

20世纪初发现的敦煌石窟是一个世界文化宝库,其中的大量壁画、雕塑、遗书和其他资料反映出中国唐朝至五代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文化现象,其中性文化的内容也十分丰富。

性观念 有些壁画和雕塑反映出古人的性观念。元465窟有许多欢喜佛的壁画,“明王”、“明妃”作交合状,胯下还有小鬼以盤接他们流下来的阴水。这表明古人并不认为男女交合为猥亵之事,而是神圣之举。还有一个猴儿的雕塑,一手举桃,一手抚摸生殖器,面露喜悦之色(图1),这表明“食、色”是一切动物的本能需要。

婚俗 在敦煌发现的不少资料反映出当时的婚龄、以媒妁婚为主的婚姻途径和一些婚俗。《下女夫词》表明,在隆重的结婚仪式上新娘要询问新郎一些问题,直到获得满意的回答后,才最后正式地表示愿意嫁给他。这些问题包括对男方家庭背景、文化背景的了解以及志趣是否相同等。晚唐12窟的《婚礼图》中的“男拜女不拜”也表明了当时女子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当时,至少是敦煌地区的唐人还存在试婚的风俗。试婚不是随意的性行为,也要订立正式的契约,这就是《优先婚前同居书》。

婚姻形态 在封建社会中,婚姻形态是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的一夫多妻制,只不过有妻妾之分而已。资料表明,敦煌也不例外,如《敦煌零拾·十二时》云:“纵然妻子三五房,无常到来不免死。”伯二○五四《十二时》云:“广置妻房多系绊。”《目莲变文》云:“纵令妻妾满山川”等。同时,离婚较为简单,女子再嫁社会也不以为怪。那时离婚称为“放妻”,只要男子写一纸“放妻书”,并为女方和见证人认可,就可解除婚约,各奔东西。离婚的原因有性格不合,妻子有过错,或妇女主动提出离婚等。

性爱 敦煌石窟中发现的唐人白行简所著《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表明了唐人对夫妻之间的性爱十分重视,认为性爱是夫妻之间感情的重要基础,夫妻的性快乐是人生的一种根本的快乐,在新婚之夜夫妻双方应亲密配合地进行性交。例如,“于是青春之夜,红帏之下,冠缨之际,花须将卸,思心净默,有殊鹦鹉之言,柔情暗通,是念凤凰之卦。”说明新婚之夜第一次性交前有一种念凤凰之卦的习俗,因为凤凰有光明的象征,“凤凰于飞”象征夫妻生活和谐美好。“所谓合乎阴阳,从兹一度,永无闭固,或高楼月夜,或闲窗早春,读素女之经,看隐侧之铺,立障圆(围)施,倚枕横布。”这说明当时民间性知识书籍颇为流行,夫妻过性生活前有阅读这些书籍、参照以行事的习惯。《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还具体生动地描绘了夫妻性交的全过程,又描述了夫妻过了性生活后,“侍女乃进罗帛,具香汤,洗拭阴畔,整顿裈裆,开花箱而换服,揽宝镜而重妆”。看来在唐代,夫妻过性生活被视为自然、正常的事情,虽有一定的私密性,但并不避侍女,夫妻性交后还要侍女侍候,进行清洗与换衣,讲求性卫生。

媚术和巫术 唐人由于对性爱的重视,而产生了一系列女对男、男对女的求爱法,即所谓媚术,如伯二六一○《攘女子婚人述秘法》,有不少内容与巫术有关,有的做法也可能有一些科学道理。例如已婚女子在得不到丈夫的爱时,可以:“凡令夫爱,取赤痒足,出夫脐处下看,即爱妇。”“凡欲令夫爱敬,取夫大拇指甲,烧作灰,和酒服之,验。”又如男子“凡欲令妇人爱敬,庚子日取东南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名,安厕上,验”。“凡男子欲令妇爱,取女头发廿茎,烧作灰,以酒和成服之,验。”

当时,人们常以巫术来保平安、求子、求爱、祛病,而贴符、烧符、吞符则是另一种方法,在夫妻床第之间也常使用,如在敦煌所发现的一种符,人们认为贴在床上可使夫妻相爱。

裸风 敦煌的一些文字资料和壁画还反映出当时女子有裸体的风俗。裸装或半裸装是当时女子的一种时髦装束,它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中,而且也盛行看少女跳裸体舞的习惯(图2)。对此,在敦煌曲子词中也有确凿的记载,例如:“素胸未消残雪,透轻罗。”(《云谣集·风归云》“雪散胸前,嫩脸红唇。”(《云谣集·内家娇》)“胸上雪,从君咬。”(《云谣集·渔歌子》)以上所谓“素胸”,即裸乳;所谓“胸上雪,从君咬”,即表明了一种让丈夫吸吮乳房的性生活方式,这一切都说明了敦煌性文化是比较开放的。

性文物 sexological relics  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含有性内容的历史文化遗物。性文物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带性色彩的建筑物、纪念物和各时代有价值的性美术工艺品、性古籍、性图片、性碑帖、性器具、性用品、原始性遗址等。性文物是研究性文化的必不可缺的实物。

性古籍 指古代性学或性文学、性学家生平与家谱的原始版本或手抄本。如古罗马诗人奥维德的《爱的艺术》,很早就论及了男女互相追求的方式和做爱技巧。古印度学者M. 瓦察亚纳的《卡玛箴言》,是男女做爱的经典指南。突尼斯古代学者S. 雷夫扎维的《芳香园》则是阿拉伯的性事指南。中国古时的性古籍极为丰富,《素女经》堪称世界最早的性学集大成著作之一。马王堆汉墓中的竹简《十问》、假托的《黄帝三王养阳方》(20卷)、《尧舜阴道》(23卷)、《汤盘庚阴道》(20卷)等,都从不同角度论述了性逸乐、性保健问题,有十分重要的性学研究价值。4世纪葛洪的《抱朴子》是中国古代的性学专著。此外,《务成子阴道》(36卷)、《天老杂子阴道》(25卷)、《天一阴道》(24卷)、《三家内房有子方》(17卷),都是珍贵的性爱学资料,可惜多已失传。除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竹简外,现幸存于世的有《素女经》、《素女方》、《玄女经》、《玉房秘诀》、《玉房指要》、《洞玄子》。后世又流传《外台秘要》、《备急千金要方》、《医心方》、《妇人良方》、《济生方》、《儒门事亲》、《格致余论》、《广嗣纪要》、《妇人规》,以上这些古籍,有的属性学专著,有的仅有描述性的个别章节。这类古籍充分反映了中国古代对性与养生、驱疾,性与生育、逸乐的认识,虽含有某些不科学的成分,但大多是经验之谈,所以它们是世界性学的资料宝库。除这些性学专著或涉及性学的古籍外,性文学作品的手抄本、古老的木刻本也属于性古籍。中国的性文学作品极为丰富,如《金瓶梅》、《如意君传》、《贪欢报》、《艳异编》、《国色天香》、《绣谷春容》、《燕居笔记》、《万锦情林》、《欢喜冤家》、《鼓掌绝尘》、《赵飞燕外传》、《空空幻》、《绣榻野史》、《痴婆子传》、《僧尼孽海》、《浪史》、《巫山艳史》、《昭阳趣史》、《桃花艳史》、《怡情阵》、《春灯闹》、《桃花影》、《春灯迷史》、《宜春香质》、《肉蒲团》、《灯草和尚》、《载花船》、《花神三妙》、《天缘奇遇》、《杏花天》、《巧缘艳史》、《浪史奇观》、《妖狐艳史》、《欢喜浪史》、《桃花庵》、《浓情快史》等。

性用品 指各类与性行为有关的器物,如中世纪欧洲盛行的贞操带,中国古代、近代与缠足文化相关的裹脚布、放性药的铜盒、进行性启蒙性事教育的压箱底(图1)和佛教密宗供奉的欢喜佛等。北方曾流传新婚嫁妆必备“耳枕”的习俗。耳枕为厚1寸多的小巧枕头,中间留一直径约2寸的空洞(图2)。据说,新婚第一夜,新郎须将耳枕套于阴茎根部方行房事,对初次性交起缓冲作用,减少因过深、过猛的插入给新娘带来的不适。现在中国北方仍有陪嫁耳枕的,但多演化为为幼儿枕头的“儿枕”了。

性石雕、性岩画与性建筑 指各类性崇拜的石雕、石岩壁画和建筑物。如反映初民女生殖器崇拜的云南大理州剑川县城西的剑川石窟的酷似女阴的巨型石雕,福建漳州东山岛海边的刻有阴阜、阴毛、阴唇、阴道的石女阴。阴茎崇拜的产物石根、玉根,如陕西宝鸡西郊出土的13厘米长的石祖,四川木里县大坝村世代供奉的30厘米高的石祖,新疆古龟兹昭怙厘佛寺遗留的男根石刻。中国和亚洲各地可见的各类宝塔、像柱也是生殖器崇拜的表现形式。如泰国庙宇边就有酷似阴茎的高大、粗壮的石柱。反映人类对生殖崇拜与性交崇拜的岩画内容十分丰富,如中国内蒙古阴山岩画、广西左江岩画及新疆呼图壁县城西天山山脉中120多平方米的大型岩画,都不仅刻画了大量夸张的女阴和男根,而且还形象地刻画了巨乳、细腰、肥臀的女裸像和各类交媾形态,众多的小人图像及求生舞图,突出了初民的生殖崇拜意识,是极珍贵的性文物。

性美术工艺品 指所有的有意注入性色彩的美术作品和工艺品。主要包括含有性内容的古代绘画、雕刻、陶器、瓷器(图3)木雕等。如古希腊、古印度的各种裸像,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裸雕与裸体油画,中国古代各类有性内容文字和图画的器物(如模仿女阴的陶环、石环,象征女阴的鱼纹、蛙纹,代表交媾的鸟鱼纹,有交媾图的春钱等)。(见人体绘画、人体摄影、人体雕塑、性工艺美术品)

图3 中国民国初年的秘戏瓷器

性习俗的历史实证 包括古时历代有关婚姻嫁娶,持贞守节,出、典、烝、报,妻、妾、婢、妓等方面的礼仪、刑律的典籍记载和佐证材料,如娶亲的花轿、新娘的蒙头红布、鸳鸯枕、囍烛台,以及贞节碑文、贞节牌坊、烈女传、烈女碑、对女子使用酷刑的刑具等。反映奴隶社会用女性殉葬的墓穴残骸也是一种特有的性文物。

性遗址 这是指:具有重要性学意义的性求嗣遗址,如四川盐源县的“打儿窝”、凉山州喜德县泸沽观音岩上的“摸儿洞”;性习俗遗址,如古印度专为女子破处女膜的神庙;性交媾遗址,如日本过去曾流行“狂欢节”的丰后国、丰前国的某些神社;性祭祀遗址,如罗马“维纳斯宵祭”日的维纳斯神像的古代遗址、遗物等。

性文化名人遗著与遗物 中国著名性文学家笑笑生、李笠翁等的生平与著作考证资料(如地方志、墓碑)也属性文物的一部分,而H. H. 霭理士、s. 弗洛伊德、J. B. 华生、W. H. 马斯特斯等性学专家的性学手稿、实验记录及有性学价值的遗物,亦应被视为性文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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